紫霄子 作品

第287章 羅斯條款

  每年4千萬美金還多,這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天價合同。

  對於曹自笑這種級別的天之驕子,那就是侮辱性的報價。

  曹自笑的經紀團隊直接當著達沙的面,質問紐約尼克斯的管理層兩個問題。

  第一,為什麼曹自笑不是紐約尼克斯最高年薪者?

  第二,為什麼曹自笑的合同沒有觸發羅斯條款?

  紐約尼克斯對於第一個問題,覺得十分委屈。

  因為曹自笑這份合同,無論年限還是均薪,都要比威金斯高。

  曹自笑就是隊內第一高薪。

  可曹自笑的團隊不這麼看,曹自笑這份合約有條件性約束。

  有些薪水需要獎金的方式來觸發。

  比如拿到mvp可以得到500萬美元,進入一陣可以拿到400萬美元。

  雖然這些條件,對於曹自笑來說,也沒有太大難度。

  畢竟曹自笑從第三年開始,就已經連續一陣。mvp也基本上是唾手可得的榮譽。

  可拋除這些獎勵條款,曹自笑的均薪確實低威金斯幾十萬。畢竟威金斯的合同,沒有那麼多條條框框。

  至於羅斯條款,曹自笑早就已經達成觸發條件。

  曹自笑頭兩年,就成為全明星兩次先發,這就已經達成條款。

  可這樣的達成方式,肯定有人不信服,認為是佔中國人多的光。

  曹自笑nba生涯四年,全部進入最佳陣容,這個榮譽擺出來,直接溢出。兩個羅斯條款都能拿。

  達成羅斯條款後,曹自笑可以續約一份起薪佔紐約尼克斯球隊工資帽30%的頂薪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羅斯條款正是以紐約尼克斯隊的羅斯命名的。

  當年羅斯在公牛的新秀時期,就拿到mvp。

  勞資協定商議過後,因此出臺條款,新秀期拿到mvp或者2次最佳陣容或2次全明星,可以觸發羅斯條款。

  羅斯本人則很倒黴,並沒有享受到這個紅利。少拿不少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