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馬行長安 作品

第九百七十五章 再探鬥場

 “就是,你問這麼多,實力不夠也是白費,這是契約,想要成為鬥士,只要在上面簽字就行,只要在上面簽字,馬上就能得到一百仙晶,趕緊籤吧!” 

 許春娘接過契約掃了一眼,契約上明確寫明瞭,所有鬥士都是自願進入鬥場,參與比斗的,若是在鬥場中發生任何意外,與鬥場沒有任何關係。 

 至於其他的,只要簽訂契約就能獲得鬥場提供的一百仙晶,以及必須打滿一百場,才能離開鬥場等規則,也被寫在其中。 

 至於升級規則,裡面也有提到,所有剛進入鬥場的鬥士默認等級是丁下,每贏一場能獲得一百仙晶,贏了五場後就能晉升為丁中。 

 丁中的鬥士每贏一場,能活得兩百仙晶,比起丁下的鬥士,足足翻了一倍。 

 仔細將契約中所有規則的看完後,許春娘將契約還給兩人。 

 守衛有些懵地接過了契約,“你不是要成為鬥士嗎,怎的不簽字?” 

 許春娘淡然道,“我是打算成為鬥士,但沒說現在就要簽訂契約。” 

 “你耍我們?” 

 兩名守衛面色變了,盯著許春孃的眼神很是不善,每簽下一名鬥士,他們也是有仙晶可賺的。 

 對方說了要進入鬥場,結果給了她契約又不肯籤,等於是到手的仙晶飛了。 

 許春娘掃了一眼惱羞成怒的兩人,一點也不慌,這浮玉城是禁止打鬥的,對挑事者的懲罰很嚴重。 

 他們動手之後,她不僅可以出手自保,而且他們人多,她要是“一不小心”將他們殺死了,也在正當防衛的範圍之內,不必承擔任何責任。 

 兩人面色陰晴不定地變換了一陣,想到主動在城中挑事,會被城衛兵抓住,關進城主府的冰牢,終究是忍耐了下來。 

 “哼,你最好永遠也不要進入鬥場,否則有你後悔的那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