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水鄉青梅

    “常總,他拒絕了。”

    陳磊離開咖啡廳,給極光唱片的老闆常知春撥通了電話。

    “a級新人合同,他也不願意?”

    常知春的語氣不太好。

    “常總,我給的不是新人合同,而是一線藝人級別的合同。”

    陳磊無奈地道。

    對面沉默一下,聲音變得冰冷:

    “這麼說,他絕對不會加入我們公司了?”

    不加入,只能是競爭對手。

    娛樂圈的資源就這麼多,贏家通吃,極光唱片也不可能坐視將來林舟搶走自己旗下藝人的資源。

    “常總,我猜測,林舟不會加入任何娛樂公司。”陳磊苦笑道。

    “他野心這麼大?”

    常知春一下就明白了,圈子裡大牌藝人和公司解約,自己開工作室的例子不少。

    只是林舟現在才剛剛紅起來,而且十一晚會的熱度不可能維持太久。

    就算他是在新人裡算起點高的,但說到自己開工作室,這就有點不自量力了。

    作品、資源、人脈,你哪樣比人強?

    就算你是大才子,能拼得過一整個公司的詞曲人?

    此時常知春和陳磊並不知道,林舟的目標不僅僅是歌壇,而是影視圈和綜藝。

    “年輕氣盛,可以理解。”

    陳磊無奈地笑了笑,“常總,對不起,事情沒辦好。”

    常知春道:“算了,他既然下定決心要自立門戶,誰去都一樣。”

    “那我們現在怎麼辦?”陳磊問道。

    “先看看吧,一夜爆紅,根基不穩,也許不用我們動手,他很快就過氣了。”

    ……

    正如陳磊的猜測,林舟很快又接到了包括閃耀傳媒和其他一二線娛樂公司的電話,都是邀請他加盟的。

    林舟都一一婉拒,同時也提出了合作的意願。

    無一例外,沒有哪個公司真當回會兒事。

    娛樂公司對藝人的態度其實都一樣,你飛得高飛得遠,賺的多賺的快,但風箏線還是得在我手裡。

    林舟這種剛紅起來的新人想跟公司談合作,一是利益沒法分,二是這些公司老闆們也不願意任由一個新人拿捏。

    林舟也料到了這個結果,只是想試一試。

    任何圈子都是一樣,等級分明,壁壘森嚴,除非你有足夠的實力打破層層阻礙,否則只能接受資本的盤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