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屹 作品

第1610章 做人不能太無恥

王小蘭聽吳豔華說了,忙打電話回來勸王永青不要去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了。

王小山下了班特地跑回來,試圖說服王永青,卻被趕了出去。

王永青罵罵咧咧:“你們這些不孝子女,沒用的東西。你們的親舅被人害死了,你們卻只管自己,為了不得罪李文軍,我還偏要去告他。”

王小蘭和王小山覺得跟他講不清道理,氣得不理他了。

次日,王永青就在律師陪同下去公安局立案。

鍾振華覺得李文軍應該也會比較緊張,所以持續跟進這件事,並隨時彙報給李文軍。

李文軍卻沒有任何反應。

每年想用各種理由告他,從他這裡弄點錢花的人不計其數。

多這一個不多,少這一個不少。

王永青很快就收到了公安局的回覆。

公安局說證據不足,不予立案。因為當天剛好有安全檢查機構來檢查過相關項目的施工圍蔽等措施,符合當時的安全要求。

施工方沒有責任。

而且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的追訴時效為五年到十年,現在早就過了。

王永青收到不予立案決定書,懵了:死了個人這麼大的事情。怎麼能不立案呢?

李文軍肯定是看到追訴期過了,才讓人翻新房子,把人挖出來的!!

告,一定要繼續往上告!!

他在律師指點下開始了一系列的騷操作。

王永青表示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向公安局申請複議。

結果公安局再次判定不予立案。

王永青複議結果還是不服,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

上一級公安機關依舊決定不予立案。

他又向檢察院投訴,要求立案。

結果檢察院也判定不予立案。

王永青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法院不予受理。

律師告訴他,這個案子就這樣了,他已經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王永青哪裡肯罷休:“不行。你必須給我想辦法,從李文軍那裡弄到錢。不然我白給你律師費。”

律師拿出委託協議:“我們當初說好的了。而且不是我不提供服務,而是這個案子已經終結了。不管你怎麼提出控訴都不會有人理你了。”

王永青破口大罵:“你個混蛋,你這是詐騙。什麼幾把協議,我沒簽過,不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