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屹 作品

第1609章 那個死者

  最後終於有一個律師肯接這個案子。

  從他的角度來說,任何人都有權利找律師,包括十惡不赦的罪犯。

  何況是死者家屬。

  不過,他要的價格比較高,而且跟王永青講的很清楚:不管案子是輸是贏,不管能不能上庭,我都要收律師費,一分錢都不會退給你。而且這個事要在委託協議上寫清楚。

  王永青跟個賭徒一樣,偷了吳新華的私房錢付了律師費。

  他覺得自己肯定能贏。

  如果把人害死了,還不用負責任,那這世間簡直沒有王法了。

  律師收了錢,又說:“如果能庭外和解就最好了,大家都省事。”

  王永青:“好,你是律師,你說了算。”

  律師就帶著王永青去找李文軍了。

  李文軍壓根就沒空理他,叫鍾振華下來接待。

  本來平時這種私人來找麻煩的事情,也輪不到鍾振華親自出面的。

  不過這一次出了人命,他還是比較重視的。

  其實主要還是看王小蘭和王小山的面子。

  律師代表王永青表達了向李文軍要求賠償的意願。

  鍾振華說:“死者生前不是我們的員工。我們也沒有責任,所以不太可能賠償。”

  王永青氣得拍桌子:“什麼叫你們沒有責任,人是死在你們工地上的,李文軍這就是仗勢欺人。”

  如果王永青好好說,鍾振華可能還去跟李文軍請示一下,多少給點撫卹。

  現在王永青這樣無理取鬧,李文軍肯定一分錢都不會給。

  因為不管他以私人還是公司的名義給,也不管給多給少錢,都是在助長這種無賴風氣。

  而且別人不會覺得李文軍在做慈善,反而覺得他是心虛,用錢來贖罪。

  就會冒出無數人來用這一招要錢。

  人性有時候就是這麼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