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屹 作品

第四三六章 幹嘛非拉上我

    周立國一看,心裡叫苦不迭:租期五十年。二十塊錢一年,以後不準漲價。該土地使用性質由電子廠自行決定,礦區不得干涉。電子廠承諾按時繳納租金,每年交一次。若電子廠因故無法繳納租金,允許其推遲至第二年繳納。用地範圍另附圖紙和說明。礦區未經電子廠同意不得使用協議內地塊,不得收回地塊。否則電子廠將追究法律責任。

    這不就是等於把地白白送給李文軍了嗎?

    陳克己和郭建光交換了個若有所思的眼神。

    若是以前,他們兩肯定不會同意簽署這種對他們個人來說,只有責任沒有半點好處的協議。

    可是這一次不同,上面交代了,既然其他人試過了都沒辦法,就讓這個不怕老虎的初生牛犢去幹這事。現在礦區和市礦業局的妥協,只是從別人手裡拿回地,以後他們才能再想辦法從李文軍手裡把地拿回去。

    那就籤吧……

    陳克己咬緊後牙槽,在三份協議後簽字。

    李文軍淡淡地說:“勞煩陳礦長再按個指印,右手食指就好,按在您的簽名上。”他後來見過太多人耍無賴,不想認賬,就說簽名是對方偽造的。

    蓋了指印,就沒話說了。連筆記鑑定都省了。

    “媽的,當我是犯人嘛,還蓋什麼指印。”

    陳克己想拍桌子可是想想自己兒子陳子琛現在在木工車間做得開心又只能忍住了。

    周立國看出了陳克己的不願意,說:“蓋指印就免了吧,再說這裡也沒有印泥。”

    李文軍淡淡從包裡拿出了一個:“沒事,我帶了。我先來。”

    他在合同自己的簽名位置蓋了指印,他特地當著陳克己他們的面做這個動作,就是要所有人都見證,是他親自蓋的指印。

    陳克己此時心中已經飛快盤算了一番:李文軍畢竟是陳子琛的老闆,得罪了李文軍,最後倒黴的是陳子琛。再說橫豎最後他還是要按指印的,不如痛痛快快,和和氣氣地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