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屹 作品

第一零一章 痛打落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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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山被關了兩天就一五一十全部招認了。

    是他指使人縱火,是他收買人進入李文軍家偷竊。被指使者是誰,有幾個,他花了多少錢收買,在哪裡交接的,都說得清清楚楚,一點不漏。而且還跟之前來公安局自首的人交代的一模一樣。

    所以,這件案子十分清晰,沒有任何疑點。

    縣公安局在大門口公告欄裡張榜公佈了案情,並被提交法院審理。

    王小山指使別人縱火燒燬縣裡唯一的廢品收購站,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還入室盜竊,除了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這個案子還被當成典型重大案件遞交到了市裡。

    所有參與偵辦案件的人都被記了功。謝副局長給李文軍頒發錦旗,李文軍接受錦旗,卻沒拿回礦區,而是掛在了陶光明那裡。

    一來他哪裡不合適掛這個,二來陶光明需要它來提醒其他人,不要亂動手。

    陶光明很滿意。

    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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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青找了很多關係,四處求人,最後王小山被判了開除公職,勞動管教一年和賠償所有經濟損失。

    王永青做礦長這幾年貪汙的錢全賠進去了。

    沒有想到,禍不單行。

    有人把王小山的事情反映到了市裡,說他破壞礦區最有前途的廠子運營,導致該廠停工多時。

    舉報人說出王小山從李文軍家裡偷了幾個電子元件,本想要自己開對講機廠,結果做不出來,導致買家鎢礦不能按時拿到貨,耽誤了鎢礦的生產。

    言之鑿鑿,人證物證都在。

    一聽就是內部人士。

    市礦業局裡立刻打電話給兩個副礦長詢問。兩位副礦長一見這種情形,自然不好隱瞞,一五一十相告。

    市裡又打電話給李文軍核實。

    李文軍也不說是誰的責任,只說確實停工了一段時間。

    市礦業局很惱火,責令王永青好好反省,並撤銷了他的一把手,降為副礦長,主管退休老幹部和後勤。等於就是把他架空了。以王永青的年紀,沒可能在礦區翻身了。除非他調走在別處施展拳腳,倒是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