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疲 作品

第九百二十五章 新異

這些大型騎士團下,又有若干的分團和下級子團;分駐在聖王國三大領之外的各地要衝、堡塞;同時,像是正式的貴族領地一樣在附近,擁有大片采邑和營區、莊園;只是相對要守誓清貧、不婚。

因此,相對於傳統的貴族封臣體制,這些通過內部選舉和、推薦、指定並行的騎士團高層,無疑更符合最高領主會議和至高王的集權和施政需要。與之對應的還有直屬教會聖地的聖地亞哥騎士團。

哪怕是一個小小的次級子團,也擁有至少一座城堡駐地,十多座的附屬城鎮,一二十萬的常駐人口和商稅配額,作為日常的維持所需;除此之外,還有來自地方的捐獻和上級分團撥付的物資甲械。

其次是三大領之外,各個次級王國、大公\/公國、公爵、伯爵的專屬騎士團;雖然沒有分團和次級子團,但是同樣也是王國常備軍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具體具體情況守誓的內容,也是不盡相同。

從嚴守清苦、節慾、濟貧、堅持勞作與訓練、誦經的西篤誓約;到保有世俗財產,可以結婚並定期與妻子同居,免於勞作而只堅持訓練的諾丁約法;各種都有。只是具體數額,按照地位受到限制。

因此,為了規避《聖羅蘭法典》的最初限制,一般還會以騎士團輔助軍的名義,維持同樣數量到數倍不等的步兵或是騎兵。然後,是行省地方的分郡騎士團和城市騎士團,其中以省城的最為精銳。

只是,在命名上就更加世俗化,也不許使用榮譽性的徽章或是宗教符號;因此,以塔城、馬蹄、山丘、綠樹、鐵氈、長矛之類,常見事物和符號命名的多;規模也同樣受到限制並不準擁有輔助軍。

但同樣也有用以規避法典,數量不等的武裝侍從和僕役編制。而這也是那些伯爵以下,不能擁有專屬騎士團的下級

貴族和地方貴族,可以謀求的突破口所在;他們可帶著自備武裝的附庸加入其中。

也可以申請成為,對應註冊騎士團的幕後贊助人。但是根據法典,決不允許某個人或是某個家族,獨佔贊助人的資格;而至少要維持三五七九的單數贊助人,以共同決定相應騎士團的財政和後勤。

當然了,這些地方騎士團的成色,就有些良莠不齊了;其中優質的騎士團,擁有比同國立大型騎士團的分團、子團,一般的資源供應和武裝配給;還有完整組織架構和訓練制度、武裝修會的配合。

而其中最為寒酸的騎士團,則是隻有一名到幾名,正規騎士團退役的老騎士,充當日常的教官和指導,連可以傳承的駐地\/產業都沒有;乃至落魄到徒有其名,變成富家子弟和商人用以掛名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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